日前,省妇联党组面向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印发《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这是根据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省妇联实际制定的可操作性强的纪挺法前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分总则、纪律规矩、保障机制、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和附则等共六章十八条,强调遵循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等四项原则;坚持党章党纪党规经常性教育、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第一把标尺、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组统一领导与部门各司其责等五项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严禁背离信仰、歪曲党史、妄议中央等十三项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建立健全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等三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等两个责任;健全完善查会议记录、查规章制度、查述责述廉报告、查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查处分决定书和诫勉谈话记录等十余项监督检查方法,以确保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到位。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
实施办法的出台为省妇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