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明之家 筑中国之梦
时间:2013-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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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全国妇联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意见》是指导全国各级妇联组织主动牵头、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为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指明了工作路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传承社会文明,维护社会秩序,都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家庭的和谐与文明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文明,每个家庭的文明状况,也反映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状况。家和万事兴,良好的家庭文明之风将对整个社会形成辐射作用,可以说没有家庭文明,就没有社会文明;没有家庭和谐,就没有社会和谐。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时刻,建设家庭文明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义将进一步凸显。全社会都应当充分重视,积极参与。

  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传统工作阵地。发端于从上世纪50年代的“五好家庭”评选,如今已发展成为享誉社会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这项品牌活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表明,妇联组织一直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妇联组织要在新时期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仍要用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这个成熟的平台,将其作为开展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的总抓手。

  新的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复杂而活跃。妇联组织要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也必须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切实提高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群众参与率和实效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主体力量在基层、工作阵地在基层,创新创造活力也蕴藏在基层,要把家庭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性别文化和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影响妇女。要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族区域特色和不同家庭分类情况,创新富有地方特色、吸引群众参与的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载体和形式,不断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好方法和好经验。要积极拓展有利于群众参与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渠道,探索建立完善群众信得过的有效创评机制,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过程成为妇女和家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实践,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提高的过程。

  深入持久、富有成效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妇联组织既要努力争取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中国建设工作总体布局,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密切关注家庭道德领域的新动态和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切实了解妇女和家庭的发展期盼,科学把握家庭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提高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这样,方能开创党政重视支持、妇联组织牵头、各方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面对信息社会的舆论格局和传播特点,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要想收获更大的社会效益,还要积极扩展这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大力选树宣传文明家庭创建先进典型,营造广大妇女和家庭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有效统筹宣传资源,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建设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舆论阵地,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家庭和妇女群众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平安幸福生活;要大力宣传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鲜活经验,引导各地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进行创新和探索,带动全国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蓬勃发展。

  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心在创建,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工作力量放在发动妇女和家庭参与上,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文明促进社区和善、环境和美、社会和谐,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