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员持证上岗当好妇女依法维权的代言人
时间:2014-03-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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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三八”妇女节前,河南省乡级以上2720名妇女信访代理员全部持证上岗,将为引导信访妇女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推动解决妇女信访问题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试点先行,做妇女信访维权的“引路人”

  河南是人口大省,妇女5000多万人。针对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妇女群众需求多元化带来的新时期妇女维权特别是信访诉求突出等问题,河南省妇联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延伸维权渠道,拓展妇女维权服务功能,先后与省综治办、省法院和司法厅在全省建立了乡级以上3930个妇女儿童维权站、180个县级以上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和176个县级以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点,搭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省妇联联合省信访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意见》,在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开展妇女信访代理试点工作。28个试点县(市、区)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以“四举措”即成立妇女信访代理协会、开通妇女维权热线、设置妇女投诉信箱、妇女信访代理员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工作法,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一大批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公信力高、协调能力强、热心妇女儿童维权事业的妇联干部、优秀公安干警、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及维权志愿者被选聘为妇女信访代理员,通过对诉求妇女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法律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认真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心理情绪疏导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架起了党委政府和妇女群众的连心桥,真正变越级访为入户访,变堵门访为疏导访,变盲目访为有序访,进一步畅通了党密切联系群众渠道,不仅为党委政府分忧,而且为信访妇女解难,维护了一方稳定,实现了党委政府和妇女群众双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全面覆盖,做妇女信访维权的“贴心人”

  为了切实解决信访妇女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河南省妇联将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铺开。目前,河南省要求在县级妇联建立妇女信访代理中心,在乡(镇、街道办)级妇联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室,在村(社区)级依托“妇女之家”建立信访代理工作点,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格局。各级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借助妇联信访窗口、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及网上信访平台,按照自愿、无偿、依法代理、属地代理、代理与疏导相结合五大原则规范工作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不少一县,不落一乡,不漏一村,使持证上岗的妇女信访代理员真正起到了“稳压器”和“减压阀”作用,成为了服务妇女、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娘家人”。

  三、双效合一,做妇女信访维权的“代言人”

  河南省妇联始终坚持“基层稳则全局安、基层活则全盘活”工作理念,把妇女信访代理工作与平安河南建设、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和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有效结合,将妇联信访工作纳入党政信访工作大格局,妇女信访事项纳入信访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妇联信访与党政信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维权阵地与信访代理无缝对接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畅通“妇女诉求绿色通道”,完善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妇女信访新秩序,推动形成妇联信访与党政信访工作良性互动的双赢双促工作机制。各级妇女信访代理员经常利用农闲和社区普查时机下访,带着感情与信访妇女群众面对面沟通,了解妇女信访问题,“把脉”妇女信访需求,做到“七个一”、“三个零距离”,“七个一”就是有纠纷第一个知道、有矛盾第一个解决、有冲突第一个到场、要上访第一个陪访、代访。日常生活中,广大妇女有困惑第一个解疑、有困难第一个相帮、被侵权第一个维护;“三个零距离”就是关心群众心贴心,做到感情上的零距离;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到空间上的零距离;沟通交流手拉手,做到认识上的零距离,随时掌握不安定隐患和妇女社情民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反映,促使问题有效解决。同时加强对信访妇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心理疏导,帮助她们分析信访事项合理性与合法性,就代理的信访事项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指导或代理她们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适时化解信访问题。对不满意处理结果的信访妇女,引导其进入信访复查复核程序,协调信访部门或责任单位解决妇女信访问题。经过努力,河南省妇女信访数量连续三年下降了三分之一,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不激化,维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