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着力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时间:2015-0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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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工作,注重对“三留守”人员法律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让留守妇女能够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省司法厅在《2015年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重点提出:“着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和县(市、区)司法局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上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下一步,各级司法部门将统筹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利用农村主干道房墙、乡村街道、文化大院等场所,开展妇女群众看得见、记得住、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走基层”活动,用典型案例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留守妇女懂得遇事儿找法、自觉守法遵法的良好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