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创和睦家庭 促社会和谐”母亲节表彰会在郑州召开
时间:2013-08-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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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10日,河南省“创和睦家庭 促社会和谐”母亲节表彰会在郑州召开。省委副书记邓凯出席表彰会并为受表彰人员颁奖。省妇联主席陈砚秋,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王亚明,省妇联副主席周红霞、王秀芝、刘建平,纪检组长樊平,副巡视员刘晓平、魏爱出席会议。感动河南十佳母亲、书香家庭代表、和睦家庭代表、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受表彰人员,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妇联干部,省直单位妇委会和团体会员负责同志等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家庭文明新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省妇联以“创和睦家庭 促社会和谐”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了“感动河南十佳母亲”、书香家庭、和睦家庭以及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的积极响应。在各级妇联层层推荐和社会各界积极举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感动河南十佳母亲10名、河南省优秀母亲50名,以及一批书香家庭、和睦家庭、优秀人民调解员。这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宣传为国教子、辛勤奉献的优秀母亲,激励广大妇女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引导青少年敬母爱母、传承中华美德;通过表彰长期服务在基层,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优秀女性人民调解员,彰显女性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推出一批群众认可的优秀家庭典型,引领更多家庭弘扬良好道德风尚,传递正能量。

  会上,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的学生朗诵了献给母亲的诗歌《我的太阳》;对“感动河南十佳母亲”、书香家庭、和睦家庭以及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陈砚秋同志饱含深情地肯定了广大妇女特别是母亲和家庭成员在“创和睦家庭 促社会和谐”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对各级妇联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广大母亲表达了衷心的祝福。她希望全省广大女性自觉传承美德,崇尚文明,发挥女性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培养、教育好子女,以自身良好的道德文明素质,为孩子当好榜样、为家人作出示范,在家庭中营造尊老爱幼、平等和睦、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希望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以家庭文明和睦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中原梦、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