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法院妇委会多措并举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时间:2014-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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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林州市法院妇委会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全力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澄清底数。对全院涉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进行统计,制作台帐;对进入法律程序尚未审结执结的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进行排查,按方案要求的时间办结。

  二是强化法律宣传。送法到学校。为采桑镇50名“留守儿童”和城郊乡付水洼小学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发放宣传画,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采取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以案说法,引导被告换位思考,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与原告四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快审快结了一起涉及四名留守妇女财产权利案件,切实维护了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三是设立专项司法救助金。设立“三留守”人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用于对生活困难“三留守”人员的司法救助和个别暂时难以执行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先行垫付,进一步加大对涉案“三留守”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了“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庭审方式灵活保障权益。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对困难“三留守”人员减免诉讼费。将庭审现场前移,实行阳光庭审,扩大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