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涉及留守儿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优先案措施,立案前做好诉讼引导;对经济困难的留守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二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做好社会调查和延伸帮教。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延伸帮扶、教育、矫正。
三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司法干警在全县529个学校内兼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堂;通过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和举行校园安全讲座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