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妇联三举措贯彻落实省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精神
时间:2015-03-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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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妇联召开十二届三次执委会,为全市各级妇联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遵循。平顶山市妇联为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下发通知,号召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省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贯彻落实好妇女儿童工作新要求。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定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更准确的把握,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沿着《意见》指明的方向,扎实开展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也必然影响到妇女创业就业,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妇联干部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提前谋划布局,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党政大局谋划和创新工作,推动全市妇儿童工作迈上新台阶。组织100期文明礼仪、心里咨询、健康教育、法律知识等流动课堂,走进农村、社区、工厂等,全面提升基层妇文化素养;持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在不同节点设计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把“最最美家庭”的寻找和“好家风好家训”的宣传展示贯穿全年;以现代女性大讲堂、三八维权周等为载体,以“法润万家”普法宣讲活动为抓手,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免费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知识与信息, 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

  三是以建设服务性组织为核心,全面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对各级妇组织进行动态管理,延伸纵向基层组织,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加强妇女干部培训,广泛开展“做一名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妇联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妇联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对改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以严的标准要求妇联干部、以严的制度管理妇联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妇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