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妇女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取得新突破
时间:2015-04-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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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妇联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抢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契机,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实施方案,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建言献策,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主动与农业厅沟通协调,共同商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具体事宜。

  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已将省妇联新增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现代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6号)中强调:要“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在《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尊重家庭意愿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可共同作为承包方代表和共有人进行登记”,为从源头上维护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河南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特别是作为2015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一定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将妇女名字写入承包方代表和共有人栏中,创出特色,总结经验,在全省确权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发挥好妇女信访代理员协调解决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案件,做好“维权代言人”,确权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河南省妇联注重发挥“联”字优势,积极参与省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工作,与农业厅联合编印了《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宣传册,在编印的《创和睦家庭 促社会平安》宣传读本中专门开设“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源头维护最重要”专题,将普法宣传读本送到广大农村妇女手中。全省各级妇联借助“三八”妇女维权周等宣传节点,加大土地确权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以性别平等视角审查和修订村规民约,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主动参与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主动维权的自觉性,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不挂“空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