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举行“三八”妇女维权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2016-0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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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4日,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漯河市举行。省综治办副主任、省维稳办副主任马修道,省妇联副主席樊平,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帮胜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漯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杰致辞,漯河市妇联主席赵丹主持;省综治办、司法厅、妇联的同志及漯河市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女性社会组织及各界妇女群众近千人参加了活动。

  樊平在讲话中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宣告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她希望各级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成员单位以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广泛传播法治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省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她要求各级妇联注重发挥城市社区和农村“妇女之家”、“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妇女儿童维权站、法律援助受理点等阵地作用,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各级新闻媒体要以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反对家庭暴力,倡导家庭文明。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刘帮胜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保障妇女权益,深入学习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途径,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手段,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方式,面向妇女群众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新媒体新技术提升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引导妇女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他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立足本职,发挥优势,综合统筹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业务,着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努力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把侵害妇女权益特别是家庭暴力的案件作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妇女群众提供灵活便捷的维权服务。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向各县(区)妇联代表和社区群众发放了2000多块普法宣传版面和1万多册普法书籍,并与现场群众共同在反对家庭暴力横幅上签名承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者们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卫生、家庭教育及婚姻家庭等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知识问答,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了群众反对家庭暴力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