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时间:2017-0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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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妇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贯彻《守则》实施方案精神。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郜秀菊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库凤霞、樊平、石玉华、吕娜及各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守则》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原则、程序、纪律进行了规范,特别是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和“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对人事任免有了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守则》的修订出台对加强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结合妇联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要逐字逐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义,确保入脑入心。班子成员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学深一层,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研读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系统把握、准确领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二要制作《守则》,并放置在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室。三要严格对照执行,进一步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守则》程序和要求来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做到该走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环节一个不落,确保《守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把合适的干部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妇联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四要及时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