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时间:2015-09-08 来源:
分享到: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妇联党组,省妇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党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豫纪发20158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省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省妇联纪检组将及时将节日期间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向省纪委报告。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妇联纪检组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