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美丽庭院”风采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8-01 来源:河南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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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全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充分展示全省“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成效,省妇联决定开展“美丽庭院”风采展活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共建美丽庭院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深入宣传全省各级妇联坚持以“家和院净人美”为创建标准,开展“庭院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活动打造、文明家风培育”五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记录全省广大家庭进行“美丽庭院”创建的精彩画面,展现全省各地“美丽庭院”风采,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美丽庭院”创建中共建幸福家庭、共享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88月至12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妇联和广大家庭

  四、报送内容

  (一)文字内容:概括总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基本情况,做到有特色亮点,有数据支撑,字数1000字左右。

  (二)图片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美丽庭院”创建,凸显妇联标志(元素),体现妇联特色,包括内容如下:

  1)反映“美丽庭院”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移风易俗、孝善敬老、房前屋后干净、室内室外整洁等精彩画面;

  2)反映以下创建工作场景:1.广大妇女和家庭整治环境卫生,参与家庭种绿护绿培训等;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3.巾帼志愿者宣传普及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开展庭院评比、关爱互助等服务;4.开展“美丽庭院”“晒”“评”“赛”“展”和送牌挂牌、观摩互学等活动;5.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教育暖心公益行动”等活动。

  (三)视频内容:反映“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美丽庭院”风采。

  五、活动流程

  (一)组织发动(81日至85日)

  依托妇联系统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发布风采展活动通知,动员各级妇联和广大家庭关注、参与活动,将镜头聚焦“美丽庭院”创建,捕捉“美丽庭院”风采。

  (二)征集报送(86日至826日)

  采取妇联组织报送与社会报送相结合。

  1.妇联组织报送:各省辖市妇联、创建示范县(市)妇联需分别报送创建工作基本情况,报送2030户庭院图片(每户可多报)和1520张“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场景图片,至少报送1个视频。

  2.社会报送:广大家庭可直接报送。

  (三)风采展示(827日至1118日)

  在河南妇联网、“河南女性之声”微博、“中原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开设“美丽庭院”风采展专题,按照报送时间和材料质量依次风采展示。

  (四)宣传推广(1119日至1231日)

  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和“美丽庭院”,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总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组织各级妇联和广大家庭拍摄“美丽庭院”图片和视频。

  2.各地要对参展图片和视频进行文字说明,特别是反映“美丽庭院”的图片,要注明户主姓名,例如:图为××县(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家庭。图片长边不少于24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视频要求手机或DV机摄制的连贯性影像,画面、声音清晰,画质需高清720P以上,画面无水印、无logo、无角标,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

  3.各报送单位需保证对报送图片和视频合法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省妇联对参展照片和视频有展览、录像、出版及其它宣传和使用权。

  各地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于8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妇联宣传部(网络及新媒体办公室)。

  联系电话:65902720;电子邮箱:xcb507@126.com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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