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民办学校 “女教师上半学期怀孕赔两千”事件 妇联依法协调推动解决
时间:2018-09-17 来源: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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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某市一民办小学有60多名教师,1100多名学生,学校女教师共有30多名。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为避免女教职工生育出现“产假式缺员”现象,该学校2016年与在校女教师签订合同,合同显示,如果教师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得知此事件后,市妇联高度重视,及时发声,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方面调查核实,与市教体局和这一民办学校及时联系,核实事件真伪。另一方面主动咨询妇女维权智囊团,及时向巾帼法律志愿者组织和女律师协会请教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再者及时召开了由市教体局、市人社与劳动保障局、市妇联、睢阳区政府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市妇联提出了各部门需要承担的任务,主动承担约谈当事学校负责人任务。事发第二天,市妇联主席、权益部长、区妇联主席到学校约谈该学校校长及分管校务工作的副校长,并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进行宣传教育,提出三条要求:一是必须立即退款并向当事女教师道歉;二是要求该校修改劳动合同并尽快与所有教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取消压款规定及生育时间规定;三是要求学校敞开大门,随时为产假期满的女教师恢复工作岗位。建议管辖区教体局承担三项任务。一是责令这一民办学校马上整改;二是取消该校所有评先资格;三是在教育系统排查,并安排维护女教师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建议市人社与劳动保障局承担两项任务。一是建议市人劳局针对该校下达用工制度查询令;二是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督导排查。在市、区相关部门全力督促下,学校承认了错误,主动向辞职四位女教师赔礼道歉,退还了每位教师所交罚款,并表示随时欢迎她们返校继续工作,且工龄不间断,双方取得合解;市教体局领导与该校校长也进行了约谈,责令整改;管辖区教育部门下发了《通报》;学校对违法合同进行了修改并与所有教师重新签订了合同。最后,市妇联又听取了权益受侵害女教师对处理意见反映,四位女教师纷纷表示十分感谢娘家人关怀。至此,“女教师上学期怀孕赔两千”事件得到有效解决。

  案列分析:此案例反映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用人单位限制女性生育权的突出问题。处理中,妇联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事件发生后,该市妇联不仅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和整改,而且,在解决个案基础上,推动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和制止侵犯女职工生育权和劳动权行为,从源头有效防范侵权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知识点解析:生育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育子女的权利,除法律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生育权。一直以来,女性作为生育载体,在怀孕、哺乳、养育子女等方面承担了大量的家庭责任,导致女性在职场受到歧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女性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不落实“四期”保护;女职工劳动合同中加入延缓生育条款;对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擅自转岗、缩短产假、变相降薪或辞退女职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