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妇联多举措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时间:2019-04-22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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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温县的焦女士与李先生都是“80后”,俩人婚后育有两女,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去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大女儿由李先生抚养,小女儿由焦女士抚养。孩子的爷爷、奶奶不愿将小孙女交给焦女士抚养,为此发生了矛盾。焦女士到县妇联求助。温县妇联接到求助后,家事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李先生的父母,耐心询问了解情况,并劝解老人由孩子的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调解工作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李先生的父母最终同意将小孙女交给焦女士抚养。

  这是河南省基层妇联组织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一个实例。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形势严峻。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或邻里之间,不但给家庭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妇联采取一系列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命案。

  河南省妇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络作用,注重发挥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巾帼志愿者、妇女信访代理员等人员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早在2017年8月,河南省妇联率先对存在长期婚姻家庭纠纷的家庭实行入户调查摸底,同时在全省妇联系统建立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命案零月报告制度。

  此外,河南妇联创新建立“一线一键一库一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一线”就是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一键”就是妇女群众诉求一键上网;“一库”就是建立完善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及妇女信访代理员志愿者库;“一群”就是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群。实现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既能“面对面”,又能“键对键”。

  同时,河南省妇联还建立报告和统计制度,河南各级妇联自上而下逐级安排部署,每月报告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情况,每季度报送存在长期婚姻家庭纠纷入户调查情况。

  另外,严格落实考评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发生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入户调查报送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发至各省辖市妇联主席及有关部门,督促其限时整改,务求实效,确保源头预防,苗头化解。河南省妇联2018年先后4次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评重点内容。

  河南省妇联与省委政法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河南多地市妇联与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窗口开展婚姻家庭指导工作,并积极参与法院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和诉讼调解等工作。河南全省128个市、县妇联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构、176个妇女法律援助受理点。

  河南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特别关注有家族矛盾、离婚和外出务工人员等情况的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尤其关注存在矛盾纠纷的重点家庭,延伸妇联工作手臂,对各地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抽查,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更扎实,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记者 苏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