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北国的冬雪
洁白如玉是你清正廉洁的操守
你是南国的翠竹
遒劲葱翠是你坚韧不拔的傲骨
……
有人用这样的诗歌赞美他们——人民的检察官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获得者、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丽霞
“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官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在审阅卷宗、核实证据等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细致认真,甚至每一个字、词、句都要做到客观、严谨、准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从青丝到华发,在检察战线上默默奉献了32个春秋的杨丽霞主办和参与办理案件4700余起,涉案人员近万人,无一差错。
1988年,会计专业的杨丽霞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经济案件。虽然会计会查账,但跟办案是两码事。杨丽霞以满腔的热情努力学习,补充法律知识。
2012年,杨丽霞调任公诉局任局长。上任伊始,她便接手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36人,被害人20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2.7亿元。接手这样一个大案,杨丽霞深知责任重大。她一直坚守在办案一线,和同事们一起学习相关法律条文,研究把握案件定性;一起走访群众,收集线索证据、安抚被害群众、提审犯罪嫌疑人。最终,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也给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心怀大爱 帮助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亲爱的杨妈妈,有个好消息想第一时间分享给您,我考上政法大学了……如果当初没有您,我真的不知道现在会怎样……”微视频《遇见》讲述了一个“时光”的故事。10年前,检察官杨丽霞“遇见”一个靠捡垃圾贴补家用的小男孩,觉得十分眼熟,仔细回忆,想起是她办过一起案子中嫌疑人的孩子。经过实地走访,杨丽霞了解到他的父亲入狱后,母亲就出走了,年迈的奶奶与他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小男孩只能靠捡垃圾贴补家用。
经杨丽霞多方联系沟通,终于帮助小男孩重返校园。充满爱心的干警们也自发为小男孩送去衣服、书包、文具……时光流逝,小男孩慢慢长大,考上了大学,立志也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以杨丽霞为原型,并由她本色出演的微电影《遇见》感动了很多人,也在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
2015年,杨丽霞到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工作,她心怀大爱,成为许多迷途少年的“杨妈妈”。
未成年人小张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杨丽霞阅卷后得知,小张是一个农家孩子,小学毕业后进城务工,多次从打工的饭店盗窃,共计800元,店老板要求赔偿。杨丽霞自掏腰包,为小张交了赔偿款。
后来,杨丽霞还多次到帮扶教育联系点——洛阳市的一所技校,为小张申请减免学费,帮他选专业,确定跟踪帮扶联络员,还为小张购买了生活用品。
“谢谢杨妈妈!感谢您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张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两年后,小张从技校毕业,杨丽霞为他介绍了一份修理汽车的工作。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小张就找到杨丽霞:“杨妈妈,这是我挣的第一份工资,先还您200元……”
和小张一样,喊她“杨妈妈”的还有未成年人小李。
小李的父亲因伤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陷入困境,母亲离家出走。小李怀疑是自己的外婆和舅舅从中作梗,便怀恨在心。2016年,16岁的小李从外婆家盗走现金1910元。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杨丽霞却犹豫了,她担心一纸起诉书会毁了小李一辈子。
在杨丽霞的劝说和感动下,小李的母亲回到了家庭。接到“不起诉决定书”那天,小李的母亲握着杨丽霞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太感谢了!要不然孩子这辈子算毁了,亲情也没了……”
用“检察温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许多涉罪的未成年人并不是坏孩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其实有很多原因,出一纸起诉书很容易,但这很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对于涉罪未成年人,需要更多地挽救、教育、帮扶,帮助他们打开心结、重拾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引导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杨丽霞说。
2016年6月,在杨丽霞的主导下,涧西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机制,专门成立了“牡丹心语”工作室,树立“阳光未检,雨露施教”的工作理念,秉持“公心办案、爱心呵护、耐心帮教、细心疏导、诚心待人、开心生活”的“六心”工作法。
“我们联合学校、社区、心理协会、企业多方社会力量,用心温暖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校园、回归社会,努力打造专业、全面、有温度的综合性帮教基地,尽最大努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杨丽霞说。
2016年到2019年上半年,“牡丹心语”工作室开展普法巡讲105场,覆盖院校34所,覆盖学生12万人次;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432人次;帮扶未成年人120人,经过帮扶,30人考上高中,11人考上大学,57人被推荐就业。
杨丽霞把无声大爱洒在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努力拼搏。她带领的未检团队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河南省委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杨丽霞多次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检察官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干了这一行就要爱这一行,爱这一行就要精这一行,既彰显法律的公正,又传递法律的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检察官杨丽霞一直不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