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太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为此专门增设章节
时间:2019-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树立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被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法律草案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请审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针对当前频发的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培训和教育。

  草案明确,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草案还规定,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触目惊心,为此,此次提请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还新增了“网络保护”专章。

  草案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供便利。家庭、学校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应当相互配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草案明确,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录用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者用人单位或将被停产停业

  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方面,草案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草案明确,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草案同时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招聘从业人员或者对在职人员进行核查时,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或者录用、继续聘用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规定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

  另一部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也于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解决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因年龄原因不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又缺乏跟进的矫治措施,导致很多未成年人一犯再犯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草案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

  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分别是:

  予以训诫;

  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责令具结悔过;

  责令特定期限内定期报告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

  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与特定人员交往或者出入特定场所;

  责令接受心理辅导、矫治或者其他治疗;

  责令接受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观护帮教;

  责令遵守其他促进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要求。

  草案还规定,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上述规定的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专门学校可以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