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满12,莫骑共享单车
时间:2019-11-11 来源:煦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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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由于符合低碳理念,又增加了人们出行的便利性,因而在国内受到热捧。

  然而,今年春天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却引起了人们对共享单车相关问题的思考: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不满12岁的儿童在骑共享单车逆行途中被一辆大客车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9日,儿童家长将肇事方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最终结果怎样,有待法院裁判。

  从悲剧的发生到诉讼的提起,该事件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各地监管部门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开始对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和规制。其中,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未成年人能不能骑共享单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由此可见,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使用共享单车,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不能使用。

  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在骑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生事故、遭受损失,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受损失的未成年人不满12周岁,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职责,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导致他人受损,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不满10周岁的儿童)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提供的单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服务模式存在漏洞,未能通过适度、合理的防范机制防止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也应就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

  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避免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

  政府监管部门例如质监部门、交管部门等在监管企业单车质量和规范经营的同时,应当考虑制定共享单车用户准入机制,如对单车用户的年龄、身高加以限制等。

  单车运营企业可以通过实名注册认证,在智能解锁时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源头上杜绝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可以在单车上添加警示标志,提醒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也可以在校园周边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情况发生。

  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自行车骑行行为的管理、引导,发现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车时,要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通知其监护人。

  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出行教育,不能鼓励未达到骑行年龄的孩子使用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