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1-08-20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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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序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妇女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一)加强政治引领

  (二)深化价值引领

  (三)创新典型引领

  (四)强化网上引领

  四、引领妇女建功新征程,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

  (一)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

  (二)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三)深化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四)深化妇女岗位建功活动

  (五)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

  五、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一)深化家庭文明建设

  (二)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三)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

  (四)推动家庭建设研究

  六、强化维权和服务,不断增进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促进完善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

  (三)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扫清障碍

  (四)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

  七、深化与港澳台妇女联络联谊,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

  (一)团结凝聚港澳台爱国统一力量

  (二)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八、坚持党对妇联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一)全面加强妇联组织党的建设

  (二)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

  九、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深入实施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更好地承担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把妇女群众紧紧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发广大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特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妇女和妇女工作、妇联改革、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新时代妇女事业迈出新步伐、妇女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时期各级妇联组织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跟党的步伐,忠实履行职责,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创新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行动,团结引领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着力引领妇女建功立业,广泛开展“巾帼建新功”系列行动,引导广大妇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各条战线彰显巾帼力量;着力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着力强化维权和关爱服务,扎实开展“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群众中,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着力推动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共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着力深化妇联改革,妇联组织和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更加牢固,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得力助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回应妇女群众的新诉求新期盼,妇联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制度机制改革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妇女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引领服务联系不同妇女群体的精准度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妇联家庭工作机制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妇联事业发展瓶颈需要有效破解。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实现党和国家发展宏伟蓝图,需要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心系“国之大者”,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落实关于促进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汇聚巾帼力量建功“十四五”,奋斗新征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妇联改革、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推动深入实施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以深化妇联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扎实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为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朝着正确方向和理想目标持续奋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妇女为本。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妇联工作生命线,尊重妇女主体地位,了解妇女发展意愿,激发妇女创造创新活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妇联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妇女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深化妇联改革成果,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见成效,有效破除妇联事业在理念、机制、运行等方面的发展瓶颈,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动力、增强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发挥各级妇联和团体会员作用,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新时代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联动。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联”字优势,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妇联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加强家庭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作出的战略部署、明确的目标任务,立足妇联组织的职能和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全面发展,推动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在“十四五”时期各项策略措施落地落实,主要目标达标过半,促进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广大妇女更加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亿万妇女和家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紧跟党走的思想根基进一步筑牢,更加自觉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更加自觉为实现党和国家发展蓝图努力奋斗。

  ——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有利于妇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促进妇女在科技创新中展现作为的支持服务更加多样。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妇女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彰显。促进妇女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建功“十四五”,奋斗新征程。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显著。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影响力不断增强,新时代家庭观得到进一步倡扬。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核心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家庭研究不断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取得新成效,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妇女儿童维权和服务实现新突破。促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氛围更加浓厚,妇女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港澳台妇女工作和对外妇女交流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港澳台妇女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豪感,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港澳特区长期繁荣稳定、促进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力量。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持续推进中外妇女交流,建设性参与国际妇女事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进中外妇女友谊,切实促进民心相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贡献。

  ——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妇联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妇联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组织的“有形”“有效”覆盖显著提升。政治过硬、来源广泛、结构优化、担当有为的专职、挂职、兼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做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妇女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妇女、武装妇女,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引导妇女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一)加强政治引领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深入实施“头条工程”,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成为妇联全媒体最强音。打造“巾帼大学习”品牌,用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方法引导妇女和家庭学习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伟力。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优“巾帼心向党”品牌,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以妇女为主体,让群众当主角,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统筹巾帼宣讲员队伍,开展分众化、差异化、多样化的宣传宣讲,运用接地气、有人气、入人心的方式方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近妇女群众身边、走进妇女群众心里。

  (二)深化价值引领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持续开展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加强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妇女儿童和家庭走进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做到学史明理增信,学史崇德力行。

  3.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深入实施《关于推动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巾帼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力争到2025年每个城乡社区都有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或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持续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每个县级以上妇联都建有一支网宣队伍,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4.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研究阐释,持续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学习内容。推动出台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推动开展文化与传媒领域工作者的性别平等培训,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三)创新典型引领

  5.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和评选表彰机制,大力选树推出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等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向国家功勋、国家荣誉称号等评选表彰推荐优秀女性代表,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妇女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持续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参与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开展“送奖到基层”活动,组织先进典型进社区进学校宣讲,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

  (四)强化网上引领

  6.打造妇联全媒体大宣传格局。深化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主力军向主阵地集结,做强妇联所属报刊媒体,做大网络平台,壮大全媒体人才队伍,建构具有妇联特色的“新闻+服务”运营模式,释放妇联全媒体矩阵的倍增效应,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妇字号主流媒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妇联舆论阵地作用,联动中央主流媒体和互联网头部资源,形成上下一体、多方协同的大宣传格局。

  四、引领妇女建功新征程,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

  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化巾帼建功系列活动,调动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风采,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一)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

  7.引领女科技工作者等群体为科技创新贡献力量。全面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聚焦发挥广大女科技工作者主体作用,激励女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攻克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引导女企业家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支持女医务工作者攻坚克难更好守护人民健康,推动女技工勤学苦练争当大国工匠,深入组织开展巾帼科技志愿服务,更好凝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女性智慧和力量。

  8.积极为女科技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政策,为女科技人才平等参与科技项目和人才计划、平等参与科技管理和决策等营造环境。在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类表彰中加大对女科技人才倾斜力度。积极提供养老育幼等高质量家庭服务,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加快推进各地女科协建设,助力女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

  (二)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9.加快培育高素质女农民。着力提升农村妇女综合素养,推动将农村妇女培训纳入政府普惠性培训计划,提高妇女参训比例。依托农职院、农函校、妇干校和妇女之家等阵地,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和“乡村振兴女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支持女企业家、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为她们提供及时便利的政策咨询、项目对接、融资牵引等服务。

  10.引领妇女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巾帼脱贫成果,深化“姐妹手拉手”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常态化关爱帮扶低收入女性群体。培育“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巾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贡献,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创业增收。深化美丽庭院建设,动员妇女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三)深化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11.支持女性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创业导师队伍,举办专场招聘,提供创业孵化,加大对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服务。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为生育女性、女农民工、登记失业女性等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加强对脱贫妇女、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就业帮扶,引导妇女在新经济新业态中灵活就业创业。鼓励女企业家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吸纳更多妇女就业创业。

  12.大力发展妇女特色产业。推动出台支持妇女手工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民族地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打造妇女手工品牌,把指尖技艺变成指尖经济。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康养计划,大力培养家政行业高技能人才,促进巾帼家政提质扩容,助力现代化美好生活。

  (四)深化妇女岗位建功活动

  13.深入开展亿万女职工岗位成才活动。发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作用,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岗位创优、技能比武、技能大赛等活动,培育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团队,引导女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创新创造创优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14.创新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探索表彰、命名、寻找等多样化工作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向国家发展重点领域及新领域新业态延伸。加强巾帼文明岗管理,推进“互联网+巾帼文明岗”建设。广泛宣传“最美巾帼工匠”“最美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巾帼文明岗”等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妇女争创一流,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五)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

  15.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推动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妇女参政和女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研究,促进有关部门强化对女干部的配备使用、跟踪培养和人才储备。推动妇女人才库建设纳入各级党委人才统筹管理。配合有关方面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稳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的女性比例。推动促进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妇联组织成为培养、锻炼、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16.有序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和执委等妇女骨干培训。通过“专职专选”等办法,保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推动村妇联主席进入村民委员会。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依托妇女之家,组织妇女开展议事协商活动,探索开展妇女网上议事,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

  五、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带动亿万家庭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一)深化家庭文明建设

  17.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力争到2025年各级各类最美家庭数量翻一番。面向家庭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宣传活动,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面向农村家庭重点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老等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坚决抵制婚嫁陋习、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倡扬文明新风;面向城市家庭重点开展邻里互助、抵制餐饮浪费等文明健康活动;面向党员干部家庭重点开展清廉家风建设活动。大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化五好家庭创建活动,规范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工作。推广对家庭典型的激励措施,服务礼遇家庭典型。

  18.大力开展优良家风宣传展示。常态化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巡讲等活动,不断扩大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作用,进一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等家风家教资源,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家庭典型光荣榜(栏),依托主流媒体开设“中国最美家庭故事”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家庭典型事迹,让好家风好家教走进群众身边、融入日常生活,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9.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十四五”时期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部署和专项规划、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任务,以良好家风家教涵育自治法治德治,促进家社良性互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20.推动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推动出台并实施家庭教育法,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品德教育重点内容,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规范指导服务内容。牵头制定实施2021—2025年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等,鼓励地方制定家庭教育法规和相关政策。

  21.加强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社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加强新家长学院/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好妈好爸好孩子微信公众号等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发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制作线上服务产品,深化家庭亲子阅读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等,培养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2.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教材和线上课程,依托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培训基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巩固发展一批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五老”人员、优秀家长等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建好用好家庭教育志愿者注册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家庭教育专业社会组织。

  (三)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

  23.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联合专业力量为家庭提供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情感沟通等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到2025年,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县级全覆盖,按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配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专业调解服务。

  24.开展家庭支持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共享数据信息,整合工作资源,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实事,鼓励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利用现有服务阵地提供临时托管,积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聚焦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困难家庭、有中小学生的家庭、失独家庭等的困难和需求,立足妇联职能开展精准服务。聚合社会爱心资源,实施健康家庭支持活动、困境家庭关爱行动等公益项目。扶持一批有热情有专长的社区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优质便捷的专业公益服务。

  (四)推动家庭建设研究

  25.搭建家庭建设研究平台。统筹妇联所属研究机构、院校和社团力量,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合作,依托高校院系和科研院所设立家庭建设研究中心,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家庭研究资源数据库,加强成果交流和共享。

  26.加强家庭建设理论实践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入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入研究生育政策调整、发展托育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现实问题,为国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健全家庭研究和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强化维权和服务,不断增进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有效推动解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让妇女儿童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促进完善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27.推动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重要法律的立法进程,保障妇女在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土地权益、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平等权利。积极参与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适时参与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政策规定的修改工作,推动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依法保障女性产假、哺乳时间,依法享有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权益。

  28.推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有效运行。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建设,规范评估标准,提升评估能力,推动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从源头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9.推动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加强与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相关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

  30.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实施培养妇联“法律明白人”计划,提高妇联干部法律素养,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家庭普法实践活动,带动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反家暴宣传和服务。加强妇联维权工作的宣传表彰,广泛宣传维权典型案例和推广成功经验,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31.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开展妇联系统实践维权态度“三句话”、用好“八字工作法”活动,增强基层维权服务意识,让群众感受到妇联组织的温暖。建好用好妇女维权阵地,提供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维权服务。制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发展规划,促进妇联维权热线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互通、协同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三)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扫清障碍

  32.推动加大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和反家庭暴力“五项机制”,做好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加强多部门联防联动,完善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推进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工作督查。推动将排查发现性侵未成年人和家庭暴力线索、摸清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底数,纳入社区网格员职责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33.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推动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健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强化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建立防治性骚扰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性侵教育,推动落实从业禁止、预防受害人遭受“二次伤害”等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推动检察机关开展针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公益诉讼,为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

  34.扎扎实实做好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妇女领域矛盾风险研判和预警,协调多方资源力量,及时化解涉妇女儿童和家庭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应对妇女领域重大风险。

  (四)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

  35.深入实施巾帼健康行动。深化“健康中国·母亲行动”,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将检查和救助纳入民生实事,开展“两癌”患病困难低收入妇女救助。

  36.常态化开展妇女儿童关爱服务。联动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儿童心理行为问题。配合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深入实施“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春蕾计划”“儿童快乐家园”等公益慈善项目。大力培育扶持妇女儿童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引导、激励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事业。

  七、深化与港澳台妇女联络联谊,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

  加强同港澳台各界妇女的联络联谊,增强港澳台妇女对祖国的认同感,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关系,配合做好2025年全球妇女峰会的相关工作,为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团结凝聚港澳台爱国统一力量

  37.加强内地与港澳联络联谊。深入开展“中国心·姐妹情”主题交流活动,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增强港澳妇女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以及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港澳执委和特邀代表作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弘扬爱国爱港爱澳核心价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特别行政区社会大局稳定,推进“一国两制”在港澳特区行稳致远。

  38.推动港澳妇女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开展“姐妹携手同心共建湾区好家园”粤港澳大湾区妇女交流主题活动,以“一年一主题、一年一城市”形式,在湾区9+2城市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女性论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女性创新创业人才护航计划,搭建云服务平台,建立妇女创新创业基地,助力港澳妇女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39.促进两岸妇女融合发展。深化“姐妹情·一家亲”对台妇女交流品牌,持续开展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等重点交流项目,协同做好两岸联姻群体工作,支持地方妇联开展两岸妇女民间交流和“回娘家”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续做好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胞妇女参加妇联系统评优评奖工作,进一步推动两岸姐妹共同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

  (二)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40.积极发展妇女全球友好关系。加强中俄、中欧、中英、中法、中南非、中日等国家交流机制下的双边妇女交流合作,深化人文交流,厚植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友谊。持续开展“凝聚女性力量,共建‘一带一路’”主题活动,支持地方妇联、团体会员开展交流合作,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继续推进中外妇女抗疫合作。加强对海外妇女侨胞的联系服务,凝聚侨心。创新提高对外传播能力,持续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驻华女外交官看中国”等活动,讲好中国妇女故事,促进民心相通。

  41.深度参与国际妇女事务。持续深化与联合国机构特别是联合国妇女署的联系合作,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联合国妇地会、人权理事会的相关活动。建设性参与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中阿合作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等国际和区域多边机制下的妇女交流。

  42.扎实推进中外妇女务实合作。深化与有关国家、联合国有关机构项目合作,助力国内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促进发展中国家妇女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外国政党和妇女组织骨干、“女性领导力和社会发展”国际硕士班等研修培训,实施小额物资援助项目,支持发展中国家妇女事业。

  八、坚持党对妇联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贯彻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妇联系统党的建设,着力构建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妇女工作体系和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妇联组织体系,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影响力,为新时代妇女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全面加强妇联组织党的建设

  43.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妇女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44.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妇联党员干部的学习领会走深走实走心。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教育引导妇联组织的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党的事业尽职尽责、不懈奋斗。

  45.提升妇联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妇联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

  46.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巩固地方妇联改革成果,推进县级妇联分别按照不少于1名、2名、30名的标准配备挂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执委,进一步发挥县级妇联指导基层、带动基层、活跃基层的作用。巩固拓展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乡镇妇联区域化建设改革成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保障下沉,在城乡基层党建创新发展中不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推动妇联组织网络向基层扎根。

  47.拓展妇联组织覆盖面。持续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在互联网平台、快递物流业等新业态和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卡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中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强化试点先行、典型带动,鼓励支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的组织形态创新,填补组织覆盖盲区空白,做到应建尽建,努力实现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在哪里建组织。

  48.发展壮大团体会员规模。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吸纳为团体会员,推动省、市、县三级妇联不断扩大团体会员规模。指导推动团体会员拓展组织网络,更好地团结凝聚本行业本领域优秀女性。健全团体会员与妇联工作紧密对接机制,推动团体会员更加充分地参与妇联工作。

  49.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工作。加强妇联系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枢纽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多级联动、协同贯通的工作体系。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联动、能力建设等方法,凝聚一批在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领域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女性社会组织。

  50.提升妇联网上服务水平。健全妇联组织网上部署响应联动机制,建强用好中国妇女网、“妇联通”云办公平台,推动更多妇联服务、妇联资讯、妇联活动数字化、云端化,让广大妇女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娘家、获得服务、参加活动。

  51.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妇联干部的交流和多岗位锻炼,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注重发挥基层妇联执委作用,深入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基层妇联领头雁行动计划”,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加强培训,强化素质,提高做好基层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加强对基层妇联执委的关爱服务,鼓励各地将优秀基层妇联执委纳入评优评先表彰范围。

  九、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5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把落实规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本规划为蓝本,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结合已经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规划落实。积极争取把规划的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争取财政支持,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53.明确任务分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目标责任意识,层层建立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责任机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将规划目标任务体现到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54.加强评估督导。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绩效,加强规划实施督导检查,广泛听取妇女群众的反馈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