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家庭教育立法基层工作者座谈会
时间:2021-11-10 来源:郑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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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基础和最有影响力的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学习宣传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之际,为加快推进郑州市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进程,11月1日,郑州市妇联组织召开了郑州市家庭教育立法基层工作者座谈会。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斐颖,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景艳,市妇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我市县乡妇联、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学校、妇幼保健院以及村和社区的10名基层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景艳首先介绍了当前国家和地方在家庭教育立法方面的有关情况,通报了我市在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进展情况。随后,马斐颖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逐条逐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学习。大家边学习,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感受、说体会,并就如何出台好我市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热烈充分地讨论交流,提出了牵头部门的确定、部门职责的明确、行业指导与监督、教材编纂、对父母实施教育、隔代教育、抗挫折能力培养、引导父亲参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与乡情教育有机融合等9条切实中肯的意见建议,为我市家庭教育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大家一致认为,推动家庭教育立法,是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和特大城市,尽快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马斐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也为加快出台《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提供了根本保障。她希望广大基层工作者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在本地区、本单位掀起学法、知法的热潮,同时还要立足本职岗位,继续关注支持我市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及时发表意见建议,力争让郑州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法规的省会城市,为促进我市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