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南省怎么做
时间:2022-02-25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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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我省将如何深入推进?《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1.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办法》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全面规定。”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说。

  《办法》规定,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行净菜上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如何分类投放?《办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规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垃圾收集容器的图文标识、颜色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当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禁止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禁止单位和个人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饲喂畜禽。

  2.明确责任加大投入

  如何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处长王广军说,按照《办法》规定,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各类责任区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责任,并应当依法予以公示。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各单位是管理责任主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巩魁生介绍,2017年,郑州市作为全国46个试点城市之一,在我省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8年,我省确定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开封市4个城市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年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327万户,4个省级试点城市覆盖77.5万户,其他12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覆盖72万户。

  巩魁生说,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发挥主体责任,大力支持,持续推动。我省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短板明显,除郑州市外,其他省辖市均不具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市民群众尚未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我省将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

  3.市场运作人人参与

  《办法》明确要求,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建立全域、全时、全链条垃圾分类处理市场体系。

  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说,在立法调研中了解到,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政府目前普遍实施财政资金补贴,金额较大,可持续性不强。垃圾分类的关键在于实现系统化、规模化、集成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既能实现企业利润的规模化、集约化,又能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补贴的压力,有利于实现垃圾分类产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

  生活垃圾分类,人人都是参与者。王广军说,《办法》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同时,《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申请设置公益性岗位,可以向社会公开选聘监督员,为热心市民群众提供参与途径。对违反《办法》的行为,公众可以举报。真诚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环境。(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