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七部门联合开展创建“巾帼·牡丹”家政行业品牌活动
时间:2023-06-21 来源:掌上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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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洛阳市妇联联合洛阳市商务局、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人社局、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洛阳市税务局,启动创建“巾帼·牡丹”家政行业品牌活动,扩大家政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

  随着居民消费能力持续增强和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育婴等家政服务需求呈刚性增长,已成为吸纳就业、促进增收的重要渠道。按照家政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安排,洛阳市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创新服务业态模式为抓手,将通过采取家政培训提升、家政服务规范管理、家政服务进社区、家政品牌培育“四大行动”,促进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家政培训提升行动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开展“巾帼·牡丹”家政行业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素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爱岗敬业观念,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对新上岗家政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一次“回炉”培训;加大培养年轻化、职业化、标准化的高端服务人员力度。

  打造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县区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对有培训资质的家政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命名一批“巾帼·牡丹”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

  ●家政服务规范管理行动

  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配合家政服务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家政诚信、家政服务、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标准化服务体系。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落实家政服务标准,探索完善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家政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产品化和服务产品标准化,并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

  ●家政服务进社区行动

  提高社区家政供需对接效率。落实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鼓励家政企业在供给模式和服务类型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拓展家政行业发展新空间。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为辖区内困难群体提供居家上门家政服务,建立便捷畅通的消费评价机制。

  广泛挖掘社区家政就业潜力。支持家政企业吸纳城镇社区未就业妇女、低收入妇女、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通过分时段灵活服务等模式帮助他们实现“家门口”就业。鼓励龙头家政企业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实习和创业实践基地,以合伙人加盟形式,吸纳女性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社区家政小店”,引领女大学生在社区家政领域就业创业。

  融合创新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家政企业与育幼、养老等服务供给有机融合,大力发展符合广大家庭需求的社区婴幼儿照护和养老服务。鼓励家政企业依托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开发app、小程序等实现网上对接服务功能,大力拓展线上社区家庭服务。

  丰富拓展巾帼家政志愿服务。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红色家政”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巾帼志愿服务,增进社区居民与家政服务员的相互了解与认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技能和家庭照护能力。

  ●家政品牌培育行动

  创新家政服务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互联网+家政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

  培育示范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家政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各类家政企业参与“巾帼·牡丹”行业创建,扩大其影响力。

  积极开展优质家政企业交流活动,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形成品牌带动作用;遴选群众反映良好的家政企业、竞赛成绩优异的家政从业人员,组建家政领域重点推介企业库及家政领域人才库。

  按照计划,今年10月将进入创建活动总结阶段,届时将命名首批洛阳市“巾帼·牡丹”家政行业品牌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