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3-11-24 来源: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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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以及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分级分类、因地制宜,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围绕服务妇女、服务儿童、服务家庭,建管用一体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统筹发挥各类阵地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提供服务。

  《意见》指出,要分级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支持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方示范先行,引导其他地方结合实际,协同建设。省级要推动示范扩建,发挥对基层业务指导和示范引领作用。市、县两级要充分利用“两专一综合”场馆(妇联专属的活动场馆,图书馆、科技馆等行业专业的活动场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各类综合性场馆),推进场所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要积极依托“两中心一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综治平台等)开展工作。有专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专属优势,提升服务效能。没有独立场所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建设,多渠道补齐短板。要充分发挥科技馆、图书馆等专业性场馆和文化馆、展览馆等综合性场馆作用,将各类妇女儿童培训、维权关爱、文化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融入其中;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和基层综治平台,做到阵地共用、活动融入、工作互促,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意见》强调,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建立统一完善的场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进行室内外设置,统一配备妇女儿童活动室等场所的基础设施,统一规范各类标识牌并规范悬挂,实现阵地规范化运作、制度化管理、有序化使用。各地各类场馆(所)要发挥各自优势,常做常新,做好妇女儿童“四个服务”,积极倾听妇女儿童呼声、反映心愿,抚慰愁苦、解决燃眉之急,牵线搭桥、提供发展机会,分享快乐、共创美好生活。科技馆要积极发挥科普实践基地、传承科学家精神和群众安全健康教育宣讲专业优势,在妇女儿童科学教育、培育青少年科学家精神等方面加强结合,提升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水平。图书馆要面向妇女群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开展经常性亲子阅读、书香家庭建设等活动。文化馆、展览馆要运用文艺演出、文体比赛等方式,开展符合妇女儿童需求的经常性文化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党群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群众性宣教和便民优势,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妇女儿童的便民服务。综治平台要推动将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工作纳入综治平台网格化管理清单,探索建立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通过信息共享、数据贯通、事务共管,带动妇女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发改部门在政策制订、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需求,优先考虑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财政部门为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组织、宣传、政法部门指导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辟妇女儿童活动空间,在综治平台融入妇女儿童工作。文旅、科协等部门指导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公共服务场馆,在场地利用上优先供给、活动开展上主动倾斜、服务对象上重点关注。妇联组织要牵头协调推动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努力形成多领域、多维度、全方位阵地网络。

  

  

  

  

  来源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