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 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时间:2025-06-30 来源: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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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能动履职

  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保条例在六大保护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对特殊保护作出规定,以法规形式对河南未保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作出规定,堪称亮点。例如,条例第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首次接触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时,应当主动询问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状况,存在监护缺失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未成年子女居住地的民政部门通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好未保条例,省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未保工作。

  一是原原本本学习未保条例,吃透精神,熟练掌握条例规定的法院和法官义务。要求法官特别是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根据条例规定,依法能动履职,严格落实未成年子女监护状况主动询问和通报制度;更加注重并加强条例宣传和未保工作的联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联动协作,力争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案件办理中,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根据条例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民政、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同向发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未保条例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进学校、进社区开庭审理案件的巡回审判等形式,开展未保条例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

  四是注重总结、反思和提高。结合具体案件,适时总结经验,时常反思未保条例学习落实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不足,创新方法,提高能力,为我省高质量保护未成年人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