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做好儿童健康的守护者
时间:2025-07-01 来源: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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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儿童健康的守护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并对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体现了河南特色。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卫生保健服务,全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一、提升妇幼服务能力

  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和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等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管理中心和县级“两个中心”(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保健和临床融合发展,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为全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高质量医疗保健服务。

  二、护佑儿童健康成长

  立足儿童生长全过程,一是争取民生实事服务扩容,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病种、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构建完善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二是推动将人类辅助生殖和儿童孤独症筛查等纳入医保,推进病房适儿化和便利化改造,解决特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收费编码及医保报销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三是探索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基层模式,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将宫颈癌筛查初筛方案调整为HPV核酸检测,推动适龄女生(不满14岁)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

  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学习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制度规定,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开展“检医合作”,指导省妇幼保健院设立“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作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医疗检查、生物检材物证提取、医学检验鉴定等取证工作,并同步进行心理辅导、医疗救治、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救助工作,在全省甚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四、实施残疾儿童救助

  为省残联开放共享确诊听力障碍患儿名单等有关情况的信息系统权限,积极配合各级残联面向听力障碍患儿家庭主动宣传残疾救助政策,跟踪指导申请康复救助等,优先对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及进一步诊断确诊的听力障碍患儿提供人工耳蜗植入等康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