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组织优势 护航青春成长
共青团河南省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修订后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共青团作为青少年成长发展和权益保护的代言人,肩负着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职责。全省各级团组织将以贯彻落实未保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道德与法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宪法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为重点,通过“争做守法好青(少)年”主题团、队课,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法治中国青春行等法治实践,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安全意识。
深化心理健康守护行动。深入实施省重点民生实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构建“专业性、阶梯式、公益性、规范性”的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依托“青翼家园”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阵地,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团辅、个案咨询等活动。推进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提质升级,为全省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自护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与实际帮助。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通过开展希望小屋、助学育人、假日托管、红领巾学堂、七彩假期、童心港湾等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供更暖心的帮助。
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深化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作用,为未成年人权益个案转介、处置提供坚强支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与政法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促进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