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0479号提案的答复
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落实”的提案收悉,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家庭教育关系千万家庭福祉,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全省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
一是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省妇联与省教育厅、文明办等11部门出台《河南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我省近五年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推进我省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妇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各地各校有序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省人社厅修订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省民政厅出台《河南省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指南》,指导县级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帮助群众化解婚姻矛盾,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省妇联成立河南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行业标准、职业培训准入机制和培训机构认证标准等研究;与省社科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河南省家庭建设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作用,推进我省家庭教育规范化建设。
二是培养家庭教育专业队伍。省妇联重点抓好示范培训,每年举办河南省家庭教育骨干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提升妇联干部、家庭教育骨干和爱心妈妈开展家庭教育和关爱服务的能力。各级妇联重点抓好当地骨干队伍建设,打造当地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助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训家庭教育骨干28750人,各级妇联组建家庭教育服务团队361支,推动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全覆盖。省教育厅组建由高校学者、教研专家、一线名师组成的“三位一体”专家团队,组建河南省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成立河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汇聚省内外专家212人。
三是宣传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检察、体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力量,凝聚育人合力,聚焦开学前后、中高考期和寒暑假期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公益讲座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积极发挥河南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家庭教育讲师团等专家学术教研力量,聚焦“双减”、树立科学育人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等关键环节,每年定期开展大规模、有影响的家教活动。与河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河南家教半月谈”系列公益讲座,累计播出34期,收听收看观众约1270万人次,单期观看量最高达40.4万人次。省妇联在河南电视台“美丽河南·美好家”栏目推出专题节目,印制宣传海报、宣传册2万余份发放全省,培训1200余名宣讲骨干,组织“四组一队”和基层巾帼宣传队编排三句半、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城乡社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24万余次,引导广大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从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转变到关心孩子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上来。组织专家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推动我省出台《河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线上,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录制一批精品课堂,通过微信公众号、妇联网、视频号等线上平台推出;线下,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和家教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教知识,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树立正确育人理念和成才标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倡导“相互陪伴共同成长”的亲子教育理念,打造“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品牌,完善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成员擅长领域信息,以家庭和谐、儿童心理健康和珍爱生命为重点,采取基层“点单”的方式,上下联动开展“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省级巡讲覆盖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市级覆盖到县(市区),县乡推动全覆盖,为广大家长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助力全省家庭教育水平迈向新台阶。
五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省教育厅先后出台《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各校高标准建设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内容,健全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机制,切实履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省妇联将社区家长学校建设作为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关键抓手,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以阵地标准化、服务精准化、机制协同化为着力点,推动社区家长学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深度转型。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区家长学校4.5万所,城乡覆盖率分别达96%和86.5%,每个社区家长学校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六是加强监护职责督促。公安部门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对发现的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依法及早干预,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视情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并支持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提高“监护人成本”。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困境、父母离异、隔代抚养等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和教育,会同民政、司法、妇联、残联、学校等单位和基层组织督促相关监护人落实法定责任,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认真吸纳张霞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落实”的提案意见,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持续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统筹用好社会育人资源,部门联动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组织家庭教育工作者、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二是积极与省人大等单位沟通协调,推进《河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进程。持续打造“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品牌,培育壮大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为更多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是严格落实年度检查,扎实开展等级评估,促进已登记家庭教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更好的服务家庭教育工作。严肃查处家庭教育类非法社会组织,完善举报投诉、公开曝光等长效监管机制,为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四是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各级各类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教师培训和典型案例评选,广泛宣传各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彰显河南特色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路径。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7月16日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761号
提案的答复
张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妇女儿童一站式维权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省妇联、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别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妇女儿童一站式维权服务体系。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省妇联通过建设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等多种方式建强服务阵地,持续培育“四组一队”、“巾帼法律明白人”等维权队伍,强化制度机制,注重协同联动,努力构建体现妇联特色、群众可感可及的维权服务体系。一是建设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省妇联制定推进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其规范化建设列入2025年服务妇女儿童重点实事,深入开展调研,强力推动落实。一年来,按照“标识统一、制度完善、服务多元、队伍过硬、智慧赋能、保障有力”的标准,统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和信访窗口,拓展法律帮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功能,联合省公安厅建立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联动机制,建设省级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县级以上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185个,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二是推进基层妇联入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今年1月,省委政法委将妇联组织入驻综治中心纳入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局,在县级综治中心设立妇联服务窗口,与司法、民政、公安、信访等部门形成物理空间的聚合,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服务职能集中。省妇联制定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妇联组织、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或婚调组织入驻综治中心,亮明身份,与入驻部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综治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收的涉妇女儿童维权信息分类梳理,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目前,全省140个县级妇联已入驻综治中心,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下,开展维权服务。
二、凝聚合力,深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
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和年度平安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把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纳入基层网格化服务职责清单,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省妇联推动把组织嵌入、干部加入、工作融入,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网格建设,努力做到“人在格上、事在格中”,婚姻家庭纠纷早介入、早化解。持续联合省司法厅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县全覆盖培训,“建、管、用”一体化推进。截至今年5月,经过培训的21.5万名“巾帼法律明白人”持证上岗,成为群众身边化解纠纷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积极发挥作用,推动2.9万个村(社区)建设婚调室,195个县级婚调委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3474个婚调组织入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警务室、婚姻登记机关,加强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共治,不断深化家事调解、警情调解、人民调解和冷静期调解。
省民政厅不断强化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构建平等和睦家庭关系。指导县级婚姻登记处全部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支持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家庭辅导室中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展婚前辅导、婚姻调适和离婚调解。利用离婚“冷静期”30天的窗口时间,为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化解婚姻矛盾,减少冲动离婚现象。
三、真心真情,开展妇女儿童关爱帮扶
省妇联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巾帼暖人心”主题活动。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作用,加强困难妇女关爱救助。实施巧媳妇培训计划,促进妇女技能增收。举办河南省电商巧媳妇直播带货大赛,带动更多女性投身电商领域创业就业。推广“四组一队日常关爱”模式,推行“四色分类精准服务”工作法,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持续实施“阳光驿站”“爱暖万家”等项目,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省民政厅印发系列文件,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多项活动,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提高监护人养育照护水平,确保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权益。实施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定期走访工作,对重点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下一步,省妇联将进一步加强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妇联组织、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或婚调组织入驻综治中心,指导和支持婚调委入驻综治中心调解专区。联动政法部门,因地制宜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妇女儿童权益数据纳入综治平台,实现数据研判、矛盾联调、跟踪回访和处置反馈等闭环管理,提高维权服务和纠纷化解的系统性、协同性,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联动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大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