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近日,许昌市出台《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提升教育品质。根据《意见》,许昌市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重点扶持10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达标、校园环境优美、课堂教学高效、激励机制健全、教师素质过硬、教学质量上乘”的目标,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17年年底,省级示范性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2018年年底,其他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到2019年,还将培育10所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一流的精品学校。
推进办学改革。未来3年,许昌市将继续支持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探索办学体制改革,通过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扶持薄弱高中、新建高中、民办高中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或学校联盟,带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打造中原名校集群。
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意见》,许昌市还将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招考试制度;增加综合素质考查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创新能力、实践水平、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等,强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下一步,许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动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县市政府也将建立加快普通高中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促进高中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