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商丘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商丘市政府妇儿工委在河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及《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精神,结合《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丘实际,市政府妇儿工委组织专班通过调查研究、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起草了《商丘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在书面征求了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商丘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一轮两规划)。2022年7月22日经市政府第五届第1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商丘市新一轮两规划总体延续上一周期规划的框架体系,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新一轮两规划是未来十年我市指导妇女儿童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商丘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将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共同推进两规划颁布实施,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妇女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新时代妇女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制约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和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关注低收入和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共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个方面,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妇女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方面。
儿童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更加突出儿童权益的优先保障,更加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更加强调促进儿童发展和保障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共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方面,提出71项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儿童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方面。
商丘市政府妇儿工委将以两规划印发实施为契机,积极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职责,在加强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同频共振,凝心聚力把新一轮两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妇女儿童工作蓬勃发展助力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