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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妇联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6-07-29 来源:省妇联办公室 分享: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30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南省委会:

  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13403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省妇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现答复如下:

  省妇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省妇联的优势,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职能,加强统筹指导,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组织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工作会议,厘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网络保护等部门职责,明确牵头部门。设立省政府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推动召开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交流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做法经验,审议成员单位职责。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充分学习研讨,广泛征集措施、开展视频会商的基础上,出台了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全面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特殊等“七大保护”上予以规范,制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夯实部门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负责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机制)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积极发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加强部门协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先后会同省法院等十六部门转发了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门《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会同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对抓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处置人员溺水等涉险伤亡事故进行安排部署;会同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出台《河南省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教联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会同省民政厅转发了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规范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数据发布使用工作的通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制《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读本口袋书,发送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开设“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专栏,邀请21个相关单位立足职责、结合实际,谈认识体会和落实举措,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周的“未成年人保护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参与群众达430余万人次。

  五是做实关爱服务。深入开展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工作,持续推行“四色分类工作法”,推广“四组一队”日常关爱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学业辅导等方面的关爱服务,让留守困境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广泛链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因地制宜建立爱心妈妈驿站659家,为爱心妈妈带领结对儿童开展活动提供阵地支持,让关爱服务有场地、有依托、有温度。发挥60个“阳光驿站”项目站点作用,搭建社区服务平台,配备图书、文体设施等必要物资,打造儿童课后服务阵地,组织爱心妈妈对留守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思想引领、游戏娱乐、安全教育、家教指导、个案帮扶等关爱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为认真吸纳民盟河南省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提案意见,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心理健康、防欺凌防侵害等主题宣传,通过多元形式普及护苗知识,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是做实关爱帮扶。持续发挥爱心妈妈结对帮扶作用,聚焦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常态化开展情感陪伴、心理疏导、困难救助与成长护航等暖心服务。

  三是统筹阵地资源。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儿童之家、家校活动室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优化场地功能布局,共享服务载体,依托现有阵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关爱实践活动。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30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南省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完善育龄女性职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的提案》已收悉。省妇联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结合我会职责,现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专列为一项重大任务,这是对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部署,其中对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强化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妇女就业权益保障,营造生育友好工作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省围绕‌完善育龄妇女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打通“生育—就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实施了一系列举措,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方位加强支持保障。一是立法保障。2021年11月27日,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废止了一批过时的政策法规,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以及有关政纪处理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明确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配套假期制度,要求在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二是政策支持。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豫发〔2025〕10号)、《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5〕62号)等文件,从依法维护妇女劳动权益、保障职工生育假期权益、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等方面,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为保障女性就业权益提供了全方位政策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及相关待遇,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三是资金扶持。为支持全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2024年以来,省财政厅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11.69亿元,支持洛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及部分市县托育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实施,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二)多举措助力女性就业创业。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持续推进技能河南建设,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培训体系,鼓励各类群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让有需求的育龄女性能够“有技傍身、就近参训、随时充电”,真正实现技能照亮前程,培训服务民生。2025年全省共培训284万人次。省妇联深入推动巧媳妇工程迭代升级,依托各级各类巧媳妇项目开展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技能实训,大力推广“项目+就业实训+奖补资金”工作模式,每年从一般性工作经费中拿出30万元对该项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培训。2025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巾帼家政培训近700期,培训2.3万余人。二是优化就业公共服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连年将其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统筹推进。2025年新建省级综合性零工市场1个、市级4个、县级79个,新改建零工驿站2359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618个,就业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可及性持续提升,着力打通就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举办“职在河南、职等你来”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推广直播带岗模式,提升供需对接效率。全省联动开展河南巧媳妇巾帼家政服务大集,促进服务进社区、就业双对接。组织优秀家政服务员、家政行业先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故事宣讲、技能培训等活动,引领妇女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三是保障妇女公平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育龄女性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省妇联持续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把“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配合人社部门建立健全约谈机制,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搭建女性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妇联按照“标识统一、制度完善、服务多元、队伍过硬、智慧赋能、保障有力”的标准,因地制宜建立了202个县级以上的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统筹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和信访窗口,为女职工提供随时在身边的维权服务。

  (三)多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省妇联利用妇联所属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就业政策,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巾帼普法基层行”活动,强化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分众分类、精准实施,聚焦城市社区女性、新兴领域女性、女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2025年,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万余场次,吸引142.4万余人参与。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聚焦我省妇女发展规划中关于妇女与经济、教育、家庭等各领域目标任务,凝聚各成员单位力量共同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省妇联将聚焦育龄女性生育后职业断层、晋升受阻、技能退化等问题,持续开展巧媳妇培训,提升妇女就业技能,助力女性生育后稳岗增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引导各地妇联利用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全力帮助育龄女性顺利融入职场、实现高质量就业。省财政厅将会同税务部门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推动国家已出台政策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为企业员工带去更多福利。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适时研究出台我省相关支持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锚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持续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让育龄女性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22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519号提案的答复

冯国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家庭教育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省妇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将家庭教育指导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作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推进家庭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一、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省妇联及时跟进《河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从法治层面健全完善家庭教育和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年初以来,面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妇联及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多次召开立法专题研讨会,反复论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目前,《条例(草案)》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审议项目,根据立法计划安排,拟于11月提请一审。二是纳入儿童发展规划。在制定出台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时,专门设置“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目标,并提出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健全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推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课程列入中小学必修课内容等策略措施。三是持续完善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9号)等要求,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教联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两届全省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明晰相关部门单位的家庭教育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加快“教联体”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协同育人工作。目前,全省共建成市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19个、县级(含功能区)174个,学校可联、可用资源进一步扩大。

  二、建强家庭阵地,提升家教水平

  一是打造工作品牌。推出“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品牌,以家庭和谐、儿童心理健康和珍爱生命为重点,采取基层点题、专家答题“订单式”送教下基层的形式,上下联动开展河南省“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省级巡讲深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52个县(市、区),市级巡讲覆盖所辖县(市、区),县(市、区)推动家庭教育进村入户,大力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二是织密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建设,举办儿童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儿童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推动心理关爱服务下沉至基层末梢。省教育厅先后出台《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等,指导各地各校按照“7有”要求高标准建设学校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内容,健全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机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开展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2次亲子实践活动)等要求,切实履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三是培育专业队伍。吸纳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律师等专业人才,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队伍,根据家庭需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儿保人员及妇幼骨干医师培训等人才培训项目,加强精神卫生、儿童心理保健、儿童康复等专业人才培养,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已完成1241人。开展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每年组织省、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对县、乡、村精防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师、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精防人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四是深化关爱帮扶。深化爱心妈妈关爱服务,通过常态化陪伴、谈心交流、心理团辅等方式,守护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三、健全心理服务网络,提高心理服务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深化健康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不断扩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范围,指导各地市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已实现各地市全覆盖,累计来电超6万例。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加强市、县两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全省共建立省级、市级和县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心理辅导中心)207个,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其中,省级1个、市级22个、县级184个);全省共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56473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7023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49534名,圆满完成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任务。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和普及。制定《河南省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巡讲活动计划》,遴选优质资源组建专家巡讲团,主动走进学校、社区等场所,面向学生、家长等群体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其学习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提高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及干预能力,全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巡讲2042场。

  下一步,省妇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每一名儿童青少年的心灵家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572号提案的答复

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家庭矛盾纠纷干预 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预防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省妇联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题研究,结合全省反家暴工作实际与部门协同机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公安机关前端处置权威性与时效性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一)做好当事人权益保护。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信息获取和警情处置优势,有效制止家暴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施暴人进行监督,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一是快速响应处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类警情和线索,及时出警制止已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并开展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已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加害人,及时纳入公安机关特定对象系统进行走访关注。二是做好查访监督。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告诫情况及时通知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并对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按规定进行查访监督。发现加害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家暴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当事人申请临时庇护的,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妇联、民政部门将家暴受害人安置到临时庇护所,避免当事人再次受到伤害。

  (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一村(格)一警”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结合“万警进万家”活动,采取“背包驻村”“登门入群”等方式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舆论,落实社区民警“每周与村(社区)书记、治保会主任见面”要求,尽早发现涉家庭、婚恋、情感类矛盾纠纷隐患。二是社区民警跟进了解具体情况,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依托“庭所对接”“律师入所”等方式及时化解;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通过治综平台矛盾纠纷系统及时流转到政法综治平台化解。三是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制度,对曾因情感、婚恋、家庭等矛盾纠纷报警的警情,公安机关根据规定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定期开展回访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切实得到化解,防止家庭、婚恋、情感类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家庭暴力行为发生。

  二、畅通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核发“绿色通道”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通过在线诉讼平台等受理家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严格依法快速审查案件,精准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身体或精神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护。2025年,共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36件,同比增长84.38%;2026年1-4月,共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11件,同比增长98.21%。

  在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全省法院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反家暴工作:一是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在反抗或防卫过程中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切实解决被害人“不敢维权”的后顾之忧。二是推行“圆桌审判”和心理干预机制,注重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隐私及心理健康。三是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支持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四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监护人资格,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必要时为未成年人安排临时监护措施。2026年1-4月,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9件。五是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家庭暴力受害未成年人,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随案采取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心理疏导、社会观护等举措,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学习与情感依赖需求。2026年1-4月,全省法院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448份,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902份。六是加强宣传引导。2025年,省法院发布“被告人王某洲拒不执行裁定案”典型案例,明确对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是加强部门协作。全省多地法院与当地公安、民政、妇联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等文件,通过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发现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

  三、健全多部门联动协同干预体系

  省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入驻综治中心作用,创新建立访源诉源警源“三源”共识、访调诉调警调“三调”对接、“一站式”服务的“三三一”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矛盾纠纷干预,有效预防家庭暴力。一是应驻尽驻,深度融入。省妇联紧跟综治中心规范化进程,指导全省156个县级妇联组织全部进驻综治中心,实现从“物理集中”到“机制融合”转变。各地妇联明确入驻标准、服务内容与流程,设立服务窗口、调解室、心理咨询室,选派骨干常驻,与综治中心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回访。依托综治中心枢纽,对来访妇女群众统一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婚姻调解、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综合服务。二是“三源”共识,精准研判。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对交办的来访妇女群众落实“一人一接待、一案一分析、一事一对接”,形成访源诉源警源“三源”共识。三是“三调”对接,联动处置。形成“三源”共识、确定解决方案后,妇联组织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在综治中心统筹下,由妇联组织协调推动、联动跟踪,全面落实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机制,推动法院、信访、公安等多部门同步介入,确保维权关爱服务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做好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警主动发现、及时受理群众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依法取证、依法处置、及时救助,对符合告诫条件的家暴行为出具告诫书,并统一录入省厅治安管控综合信息平台特定对象模块监督回访,全力做好对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置工作。

  二是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多部门联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机制。2026年4月,省法院对全省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情况、多部门联合机制建立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开展了调研。在调研基础上,省法院拟与省妇联、公安厅开展座谈,就畅通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核发“绿色通道”,建立多部门联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机制进行充分探讨,推动联合出台全省范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意见。

  三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巾帼普法基层行”,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进乡村、进社区宣讲、发布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加强对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广泛知晓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家庭暴力救济途径等知识,营造反对家暴、守护家庭的良好氛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打击家庭暴力,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16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916号提案的答复

李开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我省亲职教育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省检察院,现答复如下:

  如您的提案所言,亲职教育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夯实家校社协同根基的基础性工程。省妇联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持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家风家教巡讲,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省妇联及时跟进《河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进程,推动从法治层面保障家长“依法带娃”,履行监护责任。积极与省人大对接,省妇联主要领导多次赴省人大汇报沟通有关事宜,推进《河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审议项目。面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妇联及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目前,《条例(草案)》已申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计划安排,拟于11月提请一审。

  二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省妇联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统筹协同,整合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织密全域化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夯实阵地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强专业队伍,培育家庭教育讲师、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等骨干力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指导水平;优化服务供给,聚焦不同家庭需求,常态化开展家风宣讲、亲子实践、个案帮扶等活动,同步丰富线上公益资源,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共育的良好格局。

  三是开展宣传宣讲。推出“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品牌,以家庭和谐、儿童心理健康和珍爱生命为重点,采取基层点题、专家答题“订单式”送教下基层的形式,上下联动开展河南省“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省级巡讲深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52个县(市、区),市级巡讲覆盖所辖县(市、区),县(市、区)推动家庭教育进村入户,大力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

  四是嵌入司法办案全流程。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监护教育情况作为司法办案重要审查内容,对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案件,依法开展社会调查、家庭监护状况评估、亲职教育等工作。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共对5473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373人次,向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163人次,向民事案件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153人次,责令监护人接受针对性指导、参加家庭教育讲座、进行亲子沟通实践等方式,督促其改善教育方式,修复家庭关系。对涉抚养、监护纠纷的民事诉讼进行支持起诉100余件,通过支持起诉对监护人形成法律震慑,督促履行抚养、教育义务。

  五是深化关爱服务。省妇联深入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留守困境儿童,持续推行“四色分类工作法”,推广“四组一队”日常关爱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学业辅导等方面的关爱服务,让留守困境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广泛链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因地制宜建立爱心妈妈驿站659家,为爱心妈妈带领结对儿童开展活动提供阵地支持,让关爱服务有场地、有依托、有温度。

  为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我省亲职教育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提案意见,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面对家长或监护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心理健康、防欺凌防侵害等主题宣传,通过多元形式普及护苗知识,普及亲职教育定义、价值,增强家长监护意识,营造全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是增强亲职教育实效。检察机关持续做优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亲职教育。严格规范《督促监护令》的调查、制发、执行、评估、回访全流程,提升指导的精准性和约束力,探索建立分级干预制度,根据监护缺失或不当的严重程度,设置不同强度的指导课程和跟进期限。依法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爱心妈妈驿站、阳光驿站等项目资源,优化场地功能布局,共享服务载体,依托现有阵地开展各类亲职教育实践活动。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017号提案的答复

郑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女性力量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别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将进一步激发女性力量,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养老服务、健康护理、康复辅助、家政服务等银发经济核心领域,持续推进“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针对女性群体就业特点和职业发展需求,优化开发适配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体系,将实操技能、职业素养、安全规范、服务礼仪、权益保障等内容融入培训全流程,推动培训内容与银发经济岗位需求深度契合。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分级分类开展规范化、定制化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灵活设置培训时段,兼顾女性群体从业与家庭照料需求,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将家政技能培训纳入巧媳妇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母婴护理、整理收纳、家庭保洁、家庭照护等培训,将养老护理、老年康复、老年心理疏导、居家照护等银发核心课程全面纳入培训体系。2026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开展巾帼家政培训2.1万人次。

  (二)以赛引领提升内生动力。坚持以赛促训、以赛提能、以赛赋能,持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银发经济领域女性从业者搭建技能展示、交流提升、成长成才的平台。连续举办五届河南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康复辅助等银发经济核心相关职业(工种)列为重点赛项,以赛事引领行业技能标准推广、服务质量提升。落实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荣誉授予、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奖励补贴等相关政策,切实增强女性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举办第二届河南巧媳妇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推动家政服务业向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三)激发女性消费潜力。2025年10月举办河南省电商巧媳妇直播带货大赛,全场累计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直播间累计观看33万人次。2026年印发《关于巾帼促消费助力扩内需的若干措施》,运用网络及新媒体广泛宣传促消费政策措施,积极配合参与各类促消费活动,推进电商巧媳妇直播带货,大力推介“巧媳妇好物”,挖掘和筛选贴合老年女性需求的优质农特产品、非遗产品和家庭日用品等,让广大妇女和家庭知晓政策、用足政策,激发女性作为银发经济消费主体的潜力。2025年以来,累计在郑州、开封、鹤壁、安阳等多地举办7场家政服务大集,吸引400余家家政企业参展,提供家政岗位近2万个,搭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家政企业参与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更多老年女性提供便利、实用的家政服务。

  (四)加强女性从业者权益保障。持续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把“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完善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搭建女性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推动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拓宽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女性从业者平等就业权益。联合网信办、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开展“巾帼普法基层行”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依托全省妇联系统融媒体矩阵,强化舆论引导,常态化开展老龄主题宣传,弘扬孝亲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宣传女性在银发经济中的重要贡献和成功案例,讲好女性养老从业者、老年女性创业者、老年女性志愿者的故事。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节点,推送反诈安全、居家养老、健康科普等内容,提高其识别虚假宣传、养老诈骗等消费陷阱的能力。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健康护理、康复辅助等银发经济领域适合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培训精准度和实效性,为银发经济领域培育优质女性技能从业者。把巾帼家政培训作为巧媳妇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整合职业培训机构、家政企业、养老机构等多方资源,积极争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资金和资质支持,做好培训与就业供需精准对接。

  二是持续打造“河南巧媳妇”家政服务品牌。依托河南巧媳妇家政服务大集,展示老年陪护、居家养老、康复护理特色服务,丰富银发市场供给。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技能培训进社区、志愿服务进社区,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常态化举办河南巧媳妇家政服务技能大赛,深化以赛促训、以赛赋能机制,持续激发女性从业者技能提升活力。持续开展“情暖家政人 夏日送清凉 冬日送温暖”慰问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家政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激发老年女性消费和创业潜能。搭建女性养老创业者交流对接平台,引导企业研发更多贴合老年女性需求的适老化产品与服务。依托“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开展老年女性健康科普与养老反诈宣传,持续挖掘宣传女性养老从业者、老年巾帼创业者先进典型,消除年龄与职业偏见,持续开展孝亲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在全省银发经济相关政策调研、产业规划、服务标准制定中常态化引入社会性别视角,营造全社会支持女性力量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18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031号提案的答复

张宇辉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和对妇联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育儿岗”建设 构建包容性就业新生态的提案》已收悉。省妇联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结合我会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立法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条例。2021年11月27日,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废止了一批过时的政策法规,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以及有关政纪处理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明确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配套假期制度,要求在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政策,实行“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出台配套政策给予支持。省人社厅出台《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42号),明确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障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积极推行人社部《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人社厅发〔2023〕8号),指导企业完善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三是全面落实专项附加扣除及育儿补贴发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自2023年1月1日起,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对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多措并举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一是提升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帮助妇女提升创业技能、解决创业融资难题;每年举办全省家政业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全面提高技能水平。二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托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创建、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等活动载体,深入企业、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广泛开展宣传,促进各类用人单位落实生育假期,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女性休息休假权益。三是强化女职工权益保障。省妇联开展“巾帼普法基层行”活动,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聚焦城市社区女性、新兴领域女性、女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畅通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女职工投诉举报案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保护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时期劳动权益,对有关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四是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省妇联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生育友好宣传网络,设立省级“新型婚育文化”及生育友好实践点27个,开展优化生育政策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率。

  (三)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一是联合开展调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联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围绕我省托幼一体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形成题为《托幼一体: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动“托幼一体化”改革试点纳入2025年我省便民利民微改革事项,有力促进了我省相关政策出台。二是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十四五”以来,省卫健委共获批托育服务项目137个,争取中央预算和超长期国债资金共计8.96亿元。2026年向国家申报11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有托育机构6910家,提供托位48.32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94个,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三是加强托育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建成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7个,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托育服务中心网络,每年举办以“普惠托育、科学育儿”为主题的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覆盖群众达430余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各有关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十五五”规划为引领,聚焦解决妇女群众的身边事操心事烦心事,加大落实育儿支持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一是省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推动部门细化落实举措,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政策储备。发挥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示范作用,以创建提升我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水平。二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加强女性劳动权益保障,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消除对女性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维护女性劳动者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同工同酬权利。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完善生育休假政策,探索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灵活安排育儿假等方式,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三是省妇联将充实完善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队伍,上下联动开展“豫宝妈妈”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发挥县级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作用,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四是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联合省妇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调研,加强政策研究分析,适时向税务总局提出政策优化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持续推动国家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支持婴幼儿照护相关税费政策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22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040号提案的答复

马艳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女性在各级非遗技术传承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和培养机制的提案》收悉。省妇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专题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非遗资源体系完备,女性是非遗活态传承、传统手工产业发展的主体,在纺织刺绣、传统美术、民俗手工、传统饮食等技艺领域承担主要传承职责。近年来,省妇联始终把推进巧媳妇工程迭代升级作为深化拓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主抓手,持续搭建平台载体、完善培育扶持链条,释放女性在文脉延续、基层治理、共同富裕中的独特价值。经与文旅、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截至目前,全省女性国家级传承人42名,占比26%;省级传承人196名,占比17%。县级以上乡村工匠中女工匠387人,占比17.1%。女性传承人在刺绣、布艺、剪纸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工作成效

  (一)健全培育体系,畅通巾帼非遗人才成长路径

  紧扣提案完善女性非遗培养机制、破解传承断层的建议,一是联动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开设女性非遗专项培育班次,补齐女性传承人综合能力短板。2025年、2026年连续两年在开封市组织开展“乡土文化能人(木版年画)”专项培育班。培育特邀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授课,采用“理论精讲+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全方位讲解木版年画历史文化、技艺精髓、创作技巧等核心内容。两年累计培训120名木版年画技艺从业者。二是以各级巧媳妇项目为传习阵地,依托本土非遗项目常态化开展技艺教学,吸纳农村留守妇女、居家妇女参与学习实践,从源头扩大基层女性传承队伍规模。平顶山布老虎技艺传承人张秋月面向周边群众开展培训,带动20余名妇女从事布老虎工艺品制作。开封市王素花、苗炜等一大批非遗汴秀大师,带领近2000名妇女实现就近就业。三是畅通荣誉与职称申报渠道,择优推荐申报各级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在妇联各类评优评先中向女性非遗从业者倾斜,切实拓宽女性艺人职业上升路径。近几年先后推荐张留凤、冯荣丽、韩娇阳等为巾帼建功标兵,引导各级妇联推荐符合条件的女性非遗传承人参评各级荣誉。2023年以来省妇联认定曹慧贞剪纸工作室、郑州一涵汴秀有限公司为省级巧媳妇创业就业标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开展培训工作。

  (二)搭建展示载体,拓宽女性非遗传承人展销交流渠道

  落实提案搭建多元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建议,线上线下同步完善展示经营场景。线下省妇联依托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打造“二十四节气+非遗沉浸式体验”常态化模式,打造“艺术馆里过大年”“非遗润童心”两大品牌活动,节日期间集中展出女性非遗作品、开设手作互动、组织传承人现场展演。组织女非遗传承人参展中欧论坛、十五届中国河南投洽会、中国妇基会全国百幅非遗手工艺作品展,河南省巾帼家政服务大集设置非遗展区。指导开封市妇联举办妇女手工传承与创业研讨交流会暨刺绣精品展,会上发布《推动妇女手工传承与创业合作宣言》,推动北京服装学院、开封大学、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为“开封市妇女手工传承与创业培训基地”。线上联动新媒体平台开展推介展示,开设了“当非遗遇上非遗”、“巾帼匠心传非遗 文化传承绽风采”、“匠心传非遗 巧手慧鹰城”等一批公众号专栏,宣传展示我省女性创业就业的非遗项目。

  (三)深化产业赋能,推动指尖技艺转化发展动能

  对标提案推动非遗创新转化、壮大产业发展的要求,各级妇联主动靠前、精准破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平台优势,引导女性非遗传承人抱团发展,打造了“菊城妈妈共富工坊”、“巾帼鸾工坊”等区域性品牌,持续凝聚巾帼产业合力,助力提升女性非遗产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常态化开展巧媳妇培训,聚焦妇女数字创业能力短板,精准施策、精准赋能,开展直播带货技巧专项培训,补齐女性传承人数字化运营、网络化营销能力短板,助力女性非遗传承人打通非遗产品线上传播、线上引流、线上展销的全链条渠道。同时,省妇联以赛事搭建平台,连续举办多届巧媳妇直播带货大赛,以赛育才、以赛荐品、以赛兴业。帮助女性非遗传承人将“指尖技艺”、民间优质非遗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收致富的“指尖经济”。

  (四)构建宣传矩阵,营造关心非遗传承的社会氛围

  围绕提案加大宣传引导、提升社会重视程度的建议,搭建全媒体宣传传播体系。持续加大女性非遗传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省妇联融媒体平台作用,常态化开设专题专栏宣传非遗传承。在省妇联微信公众号“中原女性之声”,开设非遗专栏,系统梳理、集中推介全省各地巧媳妇工坊发展成效,全方位展示巾帼匠人深耕传统技艺、带动妇女就业增收的鲜活实践;在河南广播电视台联办栏目《美丽河南·美好家》中开设“巧手传非遗 巾帼绽芳华”宣传板块,深度挖掘女性非遗传承人故事,宣传报道汴绣非遗传承人张留凤、汝瓷非遗传承人王振芳、布老虎非遗传承人张秋月等30余名非遗代表性人物,通过人物专访、技艺展示等多元形式,生动呈现女性传承人坚守匠心、守正创新的动人风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提案四条核心建议,省妇联将持续发挥“联”字优势,聚焦非遗保护、传承、创新、赋能四大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协同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探索女性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引导各级巧媳妇项目开展“师徒制”培训,搭建“研修+带徒+工坊实训”培育体系。持续搭建巾帼非遗好物展示平台,擦亮“艺术馆里过大年”“非遗润童心”品牌,常态化开展沉浸式体验、公益普及、技艺展演活动,持续扩大非遗文化影响力。推动“非遗+美丽庭院”发展,培育特色小微庭院经济,助力非遗传承人增收。探索打造“当非遗遇上传统节日”IP,强化文化创新传播,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丰富传播载体、创新传播形式,讲好本土非遗故事,持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本土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24日